招标公告
陆丰市城东街道三清三拆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4 浏览次数:
陆丰市城东街道三清三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6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陆丰市城东街道三清三拆工程
项目编号:GDRR2024070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2144.5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陆丰市城东街道三清三拆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862144.55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城东街道三清三拆工程):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所属行业”)。(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工商个体户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城东街道三清三拆工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5)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提供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 14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获取方式:现场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点00分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供应商(服务商)凭以下证明文件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①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城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汕尾市陆丰市城东街道城东大道108号
联系方式:0660-8981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方式:0660-6143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泽荣
电话:0660-614399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陆丰市城东街道三清三拆工程
项目编号:GDRR2024070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2144.5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陆丰市城东街道三清三拆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862144.5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陆丰市城东街道三清三拆工程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862144.55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城东街道三清三拆工程):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所属行业”)。(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工商个体户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城东街道三清三拆工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5)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提供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 14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获取方式:现场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点00分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供应商(服务商)凭以下证明文件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①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城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汕尾市陆丰市城东街道城东大道108号
联系方式:0660-8981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方式:0660-6143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泽荣
电话:0660-614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