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陆丰市水利工程防溺水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5 浏览次数:
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陆丰市水务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陆丰市水利工程防溺水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水利工程防溺水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GDRR202402001
采购项目编号:GDRR202402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02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水利工程防溺水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902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水利工程防溺水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水利工程防溺水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 年 3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获取方式:现场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drrdl.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水务局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人民路27号
联系方式:0660-8823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方式:0660-6143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泽荣
电话:0660-6143992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水利工程防溺水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GDRR202402001
采购项目编号:GDRR202402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02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水利工程防溺水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90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货物 | 陆丰市水利工程防溺水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790200.00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水利工程防溺水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水利工程防溺水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 年 3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获取方式:现场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drrdl.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水务局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人民路27号
联系方式:0660-8823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方式:0660-6143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泽荣
电话:0660-614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