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2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9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DRR202210003项目名称: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资格招标,无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1项 | 本项目为资格招标,无预算金额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已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901室
方式:现场登记并购买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9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加盖公章办理。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
①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管委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660-8254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901室
联系方式:0660-6143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660-614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