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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陆丰市碣石镇浅海管区海水鱼塭70亩养殖池(出租)项目竟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8   浏览次数:

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陆丰市碣石镇浅海管区海水鱼塭70亩养殖池(出租)项目进行竞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陆丰市碣石镇浅海管区海水鱼塭70亩养殖池(出租)项目
2、项目编号:GDRR202006gyzc001
3、(出租)最低限价:每亩每年租金289元/亩。
4、养殖池)面积:约70亩。
5、(出租)租期:租赁期5年,自2020年5月起至2025年4月止。(以合同签订实际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17 时30分止,均可在每日上午9时至12: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时间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9楼)报名。
三、竞租起步价
竞租起步价:每亩每年租金289元/亩
四、竟租方式
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招租起步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竞价交易方式,价高者得。《竞价须知》(详见附件)
五、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遵纪守法;
  2、服从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对一切经营活动的统一管理;
  3、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团体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价(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六、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事业法人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副本(须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报价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报名公示期5个工作日间
 (二)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银行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并盖章。然后携带证明及身份证前往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受理后,核查相关档案、计算机系统信息,据实出具该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材料务必在进行现场报名时提交。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将审核不予通过。
  七、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承租方自签订《租赁合同》后3日内,向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合同签订内容支付。
  (二)交易服务费 :本次产权交易服务费由招租人承担,收费金额:人民币8000.00元。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3日14时30分在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9楼901)进行竞价交易,请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各方准时参加。逾期未到视为弃权。
  九、承租方用途限制:
  (1)承租方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承租方不得经营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大、粉尘多)环境及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工产品物品及服装加工的项目。
  (3)本项目出租土地只能从事养殖业,如作其他用途必须经招租方同意。
  十、其他承租要求:
  1、成交人不能抵押承租土地。
  2、必须按本项目要求进行土地使用,承租期间要求首先保证履行国家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土地不准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开采矿产资源等,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不得影响水利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不得在承租场地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
  3、承租期间如因国家政策或国家建设需要而涉及到本项目租期或租赁内容时,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租方不承担其他额外费用,已交但未使用的剩余月份的租金退还承租方。
  4、成交人在承租期间产生的水电、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需办理经营中的各种手续均由成交人自行解决,甲方(出租方)只提供土地租赁。
  5、成交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甲方(出租方)的有关安全、卫生等规章及相关规定,用水、用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保证承租场地安全,成交人自行负责自身安全等。
  6、成交人必须具备与周边村民沟通协调的能力,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与周边村民之间的各类突发事件。
  7、爱护公共财产,保证出租土地及有关构筑物、设施等的完好性、安全性。
  8、租赁期满,如招租方不再出租,招租方在租赁期满之日30日前通知承租方;如招租方继续对外出租,承租方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上述情况承租方均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国有资产交还给招租方,且不得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9楼)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6143992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竞价须知
  
 
 
2020年6月18日
竞价须知